根据苏城院【2018】64号关于印发《江苏城市职业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办法》的通知,经本人申报,学院审核:
1. 2017级风景园林设计 学号1707307023 丁增尼玛,第二课堂累计达到45学时,可获得1个学分。
2. 17级环境艺术设计 学号1707306020 郭政, 第二课堂累计达到45学时,可获得1个学分。
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间:2020年7月6日到7月11日
若有意见,请直接与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环境生态学院学工办联系,电话:025-86496515 程小娟。
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环境生态学院
二〇二0年七月六日